欧盟开启征收“碳关税”过渡期

发布日期:2023-08-27 11:32:45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作者:
近日,欧盟委员会通过并公布了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过渡期实施细则。该细则从今年10月1日起生效,一直持续到2025年底。按照计划,过渡期结束后,欧盟将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开始征收“碳关税”的经济体。

近日,欧盟委员会通过并公布了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过渡期实施细则。该细则从今年10月1日起生效,一直持续到2025年底。按照计划,过渡期结束后,欧盟将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开始征收“碳关税”的经济体。

公布细则

2019年,欧盟委员会发布《欧洲绿色协议》,首次提出建立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碳边境调节机制”是指:由于某些产品在生产时会释放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这些产品进入欧盟关境时,需要向欧盟额外支付一笔款项,其数额与产品制造时释放的温室气体数量相关。

今年5月,欧盟对外公布《建立碳边境调节机制》的正式法令,对于其征收范围、排放量计算、申报要求、各方权责、履约规则和程序等进行了最终明确,并于公布之日的次日生效。

欧盟委员会此次公布的过渡期实施细则,就是根据上述法令内容,详细说明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产品进口商涉及的义务,计算这些进口产品生产过程中释放温室气体数量的过渡性方法。

细则规定,在过渡阶段,贸易商只需提交每年进口产品隐含的碳排放数据报告,而无需缴纳费用。与此同时,帮助进口商计算和报告排放量的信息技术工具、培训材料以及教程也正在开发中,将于过渡期间为企业提供支持。

按照计划,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过渡期至2025年底,将于2026年正式起征“碳关税”,并在2034年之前全面实施。

双重考量

分析认为,欧盟持续推进建立碳边境调节机制,既源于其推动全球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雄心,又出于其希望提高本地区产品竞争力的利益考量。

欧盟委员会执行副主席弗兰斯·蒂默曼斯表示:“碳边境调节机制的唯一目的是防止碳泄漏。”碳泄漏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产业外流,即欧盟的碳密集型生产企业为利用外部更宽松的气候政策而迁移到其他国家和地区;二是碳倾销,即高碳进口产品挤占低碳欧盟产品的市场份额。因此,碳泄漏发生就意味着原本在欧盟内部产生的碳排放没有“消失”,而是被转移到了其他地区。对此,欧盟委员会表示,碳泄漏破坏了欧盟气候行动的初心。欧盟希望通过建立碳边境调节机制,促使其贸易伙伴达到与之同样水平的气候雄心,共同应对全球气候问题。

不过,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欧洲经济研究室副研究员杨成玉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欧盟推动建立碳边境调节机制,也有其对自身经贸利益的考量。

“欧盟的气候雄心,促使它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充分执行绿色低碳的高标准,但也导致其生产成本上升,价格竞争力不足。”杨成玉说,“欧盟建立碳边境调节机制、征收‘碳关税’,就是迫使外国企业同样承担节能减排的成本,从而调整自己的比较优势,提升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扩大国际市场份额。”

逐步推广

“欧盟建立碳边境调节机制带来的影响主要有两方面。”杨成玉指出,“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欧盟率先征收‘碳关税’,倒逼出口欧盟市场的企业在生产环节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希望在应对全球气候问题上发挥引领作用。在国际贸易方面,欧盟此举实质上是给外国企业设置了合规成本,造成绿色贸易壁垒,不利于国际贸易的自由流动。”

非洲气候基金会和伦敦经济学院公布的一项研究表明,碳边境调节机制的经济影响是深远的,每年将给非洲国家造成250亿美元的损失。美国也对碳边境调节机制表达过担忧,强调该机制必须符合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并且不能构成变相的贸易壁垒。

“长期来看,欧盟可能发挥其‘布鲁塞尔效应’,使碳边境调节机制和世界贸易组织的多边规则兼容。”杨成玉表示,欧盟一贯善于在自身大市场内部设置单边经贸规则,要求其贸易伙伴执行它的规则,使之逐步向多边规则拓展,直至推广到全球范围。未来,欧盟的碳边境调节机制可能会被其他国家的经贸政策效仿,“碳关税”或将成为世界贸易新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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