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达加斯加规定旅客出境时携带外币限额1万欧元
为限制资本外逃、防止任何可能影响货币市场的投机行为,旅客出境时携带外币现钞上限为1万欧元或等值其他货币。
马达加斯加经济和财政部7月13日发布公告称,为限制资本外逃、防止任何可能影响货币市场的投机行为,旅客出境时携带外币现钞上限为1万欧元或等值其他货币。其中,超过1000欧元应向海关申报,并提供外汇兑换处或指定中介机构出具的兑换证明;1000欧元及以下情况无需提交证明。
新规称,携带外币入境的非居民旅客,如在离马时需携带未使用完的外币现钞出境,应出示入境时的申报证明,出境额度上限亦为1万欧元。
新规称,旅客如未遵守相关规定,超过1000欧元金额部分将被没收。
此前,马未对旅客出境时携带外币现钞额度规定上限,如价值达到或超过7500欧元,旅客应主动向海关申报并提供合法兑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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